政府既要有限更要有效

18.05.2016  14:32

      近日,人社部公开《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的就是简化手续、优化服务。
  既然是减少无谓的麻烦,就必然要对不必要的手续进行大刀阔斧的削减,也就是要果断而坚决地做“减法”。纵览《意见》全文,“不再”的句式贯穿始终,“简化”的概念一以贯之。办理社会保障卡,要求简化流程、缩短周期;档案保管,杜绝捆绑收费、隐形收费;留学归国,有国外学位学历就不再需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该取消的取消,该简化的简化,把政府部门“乱伸的手”收回来,正是为了让手续清爽起来,让办事舒畅起来。
  当然,简化手续,只是优化公共服务的第一步;有所不为,正是为了让政府在职责范围内更好地“有所为”,也就是说还要细致而耐心地做“加法”。从推行“一站式”服务、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到建立并畅通公共服务“绿色通道”;从建设线上线下相融合、相衔接的公共服务平台,到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的数据开放、信息共享、校验核对,《意见》不仅努力打掉冗繁手续,更致力于创新公共服务、优化政府职能。
  该放的放下去,该管的管起来,《意见》体现着政府职能“”与“”的辩证法,政府既要“有限”,更要“有效”。有限政府是对边界而言,政府不再进行“全能行政”,而是把不该管的交给市场和社会;有效政府是对职能而言,政府把职责范围的事情做好做优,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一个“有限而有效”的政府,边界清晰但职能明确,运转流畅而服务优良,它不会干涉不该管的事而制造无谓的麻烦,而会在该管的事情上在所不辞。“有限”是为了“有效”,“有不为”是为了“有所为”,《意见》也折射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深层目标。
  (摘自5月17日《人民日报》5版《让手续清爽 让办事舒畅》,作者:李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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