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市场监管体系
20.01.2016 13:40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日前,龙岩市永定区政府印发《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把安全生产十一方面的内容作为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
通知规定,一要完善市场推出机制,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达不到安全生产等强制性标准的市场主体,应当依法予以取缔,吊销证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等领域违法人员从业禁止规定。二要强化市场行为监督,扩大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责任保险。三要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制性标准严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范围。市场主体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监管部门须依据强制性标准严格监管执法。四要强化风险管理,完善区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风险程度,加强对发生事故几率高、损失重大的环节和领域的监管,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五要广泛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监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管监测,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六要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在安全许可、生产许可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七要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切实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建设。八要公开市场监管执法信息。九要消除多层重复执法。十要发挥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十一要严格法律责任追究。(林矩鸿)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1.2016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