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09.04.2016  14:29

5月26日,省长苏树林主持召开第2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会议指出,要进一步贯彻党中央提出的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地方特色,集中民智、反映民意,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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