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法律顾问聘用方案

13.04.2016  09:55

      日前,厦门市同安区政府第87次常务会研究通过区政府法制办提出的区政府法律顾问聘用方案。会议指出,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来,顾问团成员为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建设法治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明确,为增强法律顾问力量,创新法律顾问聘请模式,同意采用“个人+集体”的聘用模式,即聘请一家综合性较强的律师事务所作为2016、2017年度法律顾问,从自主报名和协商推荐名单里,择优聘请合适、优秀的法律顾问。

      会议同时要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与法律顾问的联系沟通,加大对法律顾问的考核力度。

(厦门市同安区政府法制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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