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政府启动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06.11.2015  09:09
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第107号令)、《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41号令)、《集美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集府办〔2013〕99号),近期,厦门市集美区政府启动了2015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着手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印发了《集美区2015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集府办〔2015〕95号),区政府分管领导专题召开了2015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二是明确清理范围。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包括2014年12月31日之前,区政府发布以及经区政府批准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区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三是明确清理标准、职责分工和工作时限。详细规定了规范性文件的七种废止、失效标准,以及辖区内不同单位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职责分工。同时,制定了科学紧凑的清理步骤:区政府发布以及经区政府批准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在9月15日前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工作,10月10日前完成征求意见工作,10月30日前完成审查并形成清理意见,11月30日前审定公布清理结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2015年12月15日前完成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书面报区政府办公室。 (厦门市集美区政府法制办  供稿)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