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举措加快远洋渔业发展

22.08.2014  11:58

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措施,涉及扶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强化财政金融支持、提升远洋捕捞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等方面。 

      根据规划,到2017年,全省远洋渔船规模力争达到700艘,远洋捕捞产量达60万吨,产值80亿元;培育产值亿元以上远洋渔业龙头企业10家,建成15个境内外远洋渔业基地。 福建省提出,凡总部设在福建或在福建注册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远洋渔业企业,建造或购买具有捕捞配额的大型金枪鱼围网船(1000总吨以上)、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500总吨以上)、大型鱿鱼钓船(1000总吨以上)等远洋渔船的,省里每年按其贷款余额的5%给予贴息,每艘船累计不超过600万元。同时,省级和设区市财政分别对船长24米以下的小型过洋性远洋渔船更新改造给予渔船造价5%的经费补助。对省发改委、海洋渔业厅认定的远洋渔业产业园区,最高可获500万元补助。 根据安排,我省每年将选择3个渔场,实施远洋渔业作业渔场渔业资源探捕及相关科研工作,每个项目扶持100万元;每年培训1000名远洋渔业职务船员、3000名远洋渔业普通船员。 供美编使用: ·到2017年,全省远洋渔船规模达700艘 远洋捕捞产量达60万吨 产值80亿元 培育产值亿元以上远洋渔业龙头企业10家 建成15个境内外远洋渔业基地 ·大型金枪鱼围网船(1000总吨以上) 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500总吨以上) 大型鱿鱼钓船(1000总吨以上) 每年按其贷款余额的5%给予贴息 每艘船累计不超过600万元 ·更新改造小型渔船可获造价5%补助 ·远洋渔业产业园区最高可获500万元补助 ·远洋渔业作业渔场渔业资源探捕等科研 每个项目扶持100万元 ·每年培训1000名远洋渔业职务船员 3000名远洋渔业普通船员。


编辑:张立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