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政局严把“四关”规范临时救助工作

18.06.2014  08:37

  一是把好申报审核关。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居)民主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救助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是把好政策宣传关。通过社会新闻和入户调查等途径,宣传临时救助法规政策,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认知度,扩大临时救助政策的影响面。三是把好资金发放关。救助金全部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发放环节,并在网上进行公开,实现“阳光救助”。四是把好监管关。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厦门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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