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民政局三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08.04.2015  09:57

  一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长、局党委负责人黄光炎同志与局班子成员、局科室负责人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传导工作压力。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印发《南平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范围及主要任务分工》,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局党委会和局务会等议事制度、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政务公开、效能建设、以及民政各项资金的分配管理等22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明确主管领导、协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局纪委、驻局监察室按“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源头治理。印发《南平市民政系统2015年度监督检查任务分工》,对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党员组织生活会、落实八项规定、依法行政、效能建设等7项内部管理事务,以及救灾款物分配、低保金管理、优抚安置资金管理、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资金使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殡葬服务等13项涉及民生项目,明确监督检查责任科室,按职责分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南平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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