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男子“脚踏两船” 情人咬断前妻手指

26.06.2015  12:46

  本报讯 男子“脚踏两船”,引发情人周某与前妻叶某起争执,拉扯中情人咬断前妻小指。近日,政和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政和男子许某离婚后,不仅维系着与情人周某的关系,还与前妻叶某保持男女关系。今年4月3日,许某再次彻夜未归,愤怒中的周某冲进叶某的住所。许某担心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便将周某带离,但周某不肯善罢甘休,在离叶某家不远处的公路旁与许某发生争吵。紧跟其后的叶某见状上前阻止许某离开,三人扭打在一起。拉扯中,周某一口咬住叶某右手小拇指不放,直至小指末节被咬断。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遂作出如上判决。(邓玉英 袁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