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法院:以“和”弥“合”
09.07.2015 18:32
本文来源: 法院
事情回到出事的那天。“出大事了,砸死人了……”房主余某贵的一声疾呼,将新居落成的喜悦震碎。
当余某贵坐在公安局的审讯室时,他仿佛又回到了事故发生的几天前。那时的他,看着新落成的五层小楼心里乐开了花。因为这座小楼是他费尽心力建造的,上面的一砖一瓦都有着他汗水的印记。“只要将5楼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一切就妥当了。”
但生活总是那么不如愿。
为了清理垃圾,余某贵向邻居借来吊机,并雇佣了许某。由于余某贵从未操作过吊机,邻居在出借吊机时给他做了示范,但也只是在吊机未通电的情况下试了试往上吊和往下放的开关。
今年1月8日,许某来到余某贵新居的5楼,开始整理垃圾、装车、上吊、下放,似乎一切余某贵都掌握得很好。眼看就差最后一车的垃圾了,就在此时,吊机突然倒下,机臂砸向了许某右脸,其身体向阳台的围栏倒去,于是吊机臂就压在了许某的头上。
众人听到惊呼,连忙报警,并拨打120,但许某已回天乏力。
“你们不给我个说法,我们就住在你家……”噩耗传来,许某的妻子陈某带着几十名亲朋好友进驻了余某贵的新居,任凭余某贵如何解释、如何保证也无济于事。
许某夫妇有4个孩子,均已成年,3个女儿已嫁为人妇。小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常年靠药物控制,医疗费用让许某夫妇倍感压力,因此,年近花甲的许某仍四处打零工。因为有八十老母需要照顾,许某的逝去,对妻子陈某无疑是一个巨大打击,陈某的理智荡然无存。
万般无奈下,余某贵向当地社区求助,希望通过社区的居中说理调解,让事件能够圆满解决。但此法却并不奏效,时间的流逝,似乎并没有消弭他们之间的矛盾。
“法官同志,这事也就只能拜托您了。”社区干部的无助,让社区法官感受到了这起事件的棘手程度。
“与社区干部合作这么久,他们调解的经验和能力已经很娴熟,看来这起案件有‘骨头’。”法官通过社区走访、邻里了解,将事件全部脉络梳理清晰,找出“骨头”。
双方相持不下的原因是赔偿款问题,社区调解工作毫无成效的关键在于双方各自介入“声援”的亲属众多,人多嘴杂。面对这样的不理性,法官决定将调解场所从社区移至法院,运用法、情、理消弭矛盾。
在有关人员的劝解下,死者家属将骨灰移出新居。
接下来的几日,法院的调解室很是热闹。为了这起事件,多名法官分别在不同的调解室,解答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的疑问,“群情激奋”的场面逐渐消退。
于是,法官们便立即召集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漫天要价的情形又再次出现,但这次法官们已经有所准备,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出的赔偿数额摆在受害人家属面前,并进行详尽的解释。
在法官的指引下,双方再次协商赔偿数额,最终签下了和解协议。
事后,陈某说,法官入情入理、感同身受地讲事实、摆道理、做工作,让她也能够道出自己的心声,即便承受着亲人逝去的痛苦,但也接受了逝者已逝的现实。
“找出双方问题的症结,逐渐让他们配合调解过程,理解调解方案,才能接受调解结果。”该院法官说,“化解矛盾是我们的使命,但矛盾的弥‘合’,不代表人心‘和’。一个个家庭元素构成了社区,一个个社区又组成了社会。我们之所以要让法官注入社区,就要以人心之‘和’来弥‘合’之缝隙。”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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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2015 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