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检察院召开生态资源保护座谈会

04.09.2014  11:55

 

  福建检察网9月3日讯(叶睿和 邓玉英)9月2日,政和县检察院主持召开政和县生态资源保护座谈会,来自县法院、公安局、林业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等主要领导参会。
  政和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科由原林业检察科更名,在继续履行原林业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等职能的基础上,受案范围拓宽到生态、国土、环境资源等方面,业务范围新增“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故意毁坏名胜古迹罪”、“非法采矿罪”“污染环境罪”“走私废物罪”等刑事案件。2014年上半年,生态科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9件1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上升12.8%、人数上升14.3%,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件4人,较上年同比增长100%,经审查退查2件3人,批捕3件3人,提起公诉7件7人,提起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在案件受理数和涉案人员明显增加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与各部门间高效联动提高办案水平成为必然要求。此次会议旨在推进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等多个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建立并完善检察院与法院、公安、林业等多部门之间在生态资源保护中的信息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制度。
  会上,与会人员对在生态资源保护中如何进一步明晰权责,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展开讨论,就构建行政、民事、刑事“三位一体”的生态多元保护格局深入交换意见。根据“惩治的目的在于预防,保护的关键在于修复”的认识,各方代表就如何开展生态资源恢复性司法实践、延伸生态文明建设空间提出建议,并在在深入农村、社区、工厂联合开展生态资源保护宣传、定期召开生态资源保护联席会议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