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曝光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2.05.2015  13:59

  笔者昨日获悉,政和县纪委日前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包括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问题。

  据通报,政和县医院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多次用公款购买烟酒、茶叶、菇类等礼品,用于公务接待、联系项目等,县纪委给予时任县医院院长魏锡泉党内警告处分。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经理林辉在春节期间安排单位公车送退休干部苏某某回老家浙江省平阳县过年,用车时间达四天,县监察局给予林辉行政警告处分。政和县城市建设监察大队胡兆荣驾驶本单位公车,在开展“两违”宣传日常巡逻过程中送其朋友到岭腰乡锦屏村办私事,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县纪委给予胡兆荣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车辆使用产生的相关费用。

  今年以来,政和县纪委监察局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针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以及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纪行为,重申节日纪律,综合运用现场查验、调取监控、查阅资料、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马查处。(峥季轩)

  (闽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