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潘亮支招广场舞管理:做好规划 留有余地
近年,全民健身活动很普及,早晚到广场或空旷地唱歌跳舞、健身锻炼的人群越来越多,多则上千人,少则数十人,遍及城乡,在村一级都不罕见,这是社会发展的趋势,也是民生对群体活动的刚性需求。既往的院落式、坊巷式、邻里式居住结构和活动模式已悄然转型为社区式、楼房式、类群式,人们的生活和活动方式已根本变化。在福建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潘亮向大会提交了提案《创新管理,让广场舞成为城乡文明景象》。
在2013年11月,东南网就曾关注报道了广场舞扰民现象,以及目前存在的管理问题。省政协委员潘亮认为,各地的“广场舞”很红火,但也暴露出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其实质是当地政府规划和社区管理存在“被动、缺位与无为”,未能适应创新群众文娱与社区管理的现实需求。
“广场舞”三大问题亟待解决
提案认为以下问题亟待解决:一、在城市和小区建设规划之初,没有考虑留出群众活动的充分空间。以至,居民人在楼中住,闲暇无处走,只好挤进有限的空间,存在噪音扰民问题。或几支队伍,争抢地盘,引发矛盾冲突。文体、环保、治安等部门常常接到此类投诉电话,被影响的市民用扔瓶子、泼污水、放高音炮等方式予以抵抗,这种不和谐情况在各地不时发生。二、对这种有益身心的群众文体活动,缺乏扶持与引导,任其自由发展。以至,有些地方的广场舞场,成为传销、邪教、诈骗、推销假药、推销伪劣保健品、有害食品的泛滥之处,不少老年人上当受骗,存在隐患。三、群众呼求趋于强烈。广场舞人均占地可能不足一平米,需求不高,但由于城区大片空地普遍缺乏,太远的地方人们不方便前往,人们对缺少活动空间的抱怨有所上升。
建议:做好规划,留有余地
潘亮认为广场舞是当今群众喜欢的、规模最为宏大的健身文娱方式,政府在城市与小区建设的规划之初,就应充分考虑到民生需求,留出足够地块,作为必须的配套方案。鼓励问题部门、社团组织直接在基础设施、音响设备、曲目选择、文艺辅导等方面予以投入,鼓励有序开展。
潘亮建议,各地文体主管单位需要牵头,协调城管、街道办、社区等相关基层组织,把各方“广场舞”负责人请到一起,坐下来商谈如何更好开展活动,或者组织“广场舞自愿者团队”,有效解决各类纠纷及扰民问题。在充分综合各方意见基础上,各地可以制定因地制宜的,以文体主管部门为主体进行管理的广场舞管理模式或办法。有些地方,由政府统一提供器材,由第三方管理,音量控制在标准范围内,曲目由大家选定认可。在靠近居住区,采用耳麦播放。文体管理部门聘请专职辅导员、保安负责管理音响场地、安全等工作,环保部门进场监测音量,高考期间暂停活动等,以有效解决各方矛盾。
各部门应做好社区公共服务
潘亮认为,此类问题,实质是创新模式,服务民生,做好社区公共服务,涉及居家养老,提升老年精神文明活动,做好基层群众文体活动等现实问题。所谓“广场大妈与大妈舞”,其实就是当今60-70岁为主体的老人群体,政府、社会、社区、自愿者社团、爱心企业、工、青、妇组织、医疗志愿者等,应当主动融入广场群体中,为他们提供相应服务。当地政府、文体部门和所在社区,完全可以创新、转换模式,充分利用好这一平台,创新开展社区相应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把一些需要发动社区群众一起来办理的相关集体性事务,放在这里来现场协商,讨论、现场经办,这样能省去挨家挨户上门动员、办理的大麻烦。
(记者 吴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