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四不放松”重拳出击季节性事故隐患

12.04.2016  17:24
  

  长汀县“四不放松”重拳出击季节性事故隐患

  一是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不放松。坚持走出机关、服务基层,严格事故查处,严肃责任追究,实现检查方式和检查作风转变。强化隐患排查坚持做到“四有”即有方案、有记录、有建档登记、有企业法定负责人签字确认,实现“全覆盖”。监管部门将安全隐患视为事故进行查处,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企业严格执行隐患整改“五定”措施,实现“零容忍”。通过督查、通报、警示约谈和媒体曝光等措施,既施加压力,又示范督查方式,提升防控安全事故能力。

  二是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不放松。将专项整治与“打非治违”深度结合,强化专项整治,加强重特大事故的防控。突出危化、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涉氨涉尘、消防、人口密集区域等重点,并结合重点监管机制和自身实际,精准定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对于督查反馈的问题和自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原因、制定措施,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做到隐患排查再深入、工作措施再强化、问题整改再严厉。

  三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回头看”机制不放松。对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开展新一轮调整认定,严格升降级管理。加强现场安全环境综合治理,整治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安全死角,推进安全标准化操作;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展岗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使员工掌握所在岗位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增强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把企业安全标准化级别向社会公示,与许可、招标和金融服务等挂钩,实现安全状况与经济利益深度结合,强化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四是安全教育培训不放松。大力实施安全监管干部素质提升工程,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扎实开展安全监管专题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专业化的安全监管队伍;充分借助社会力量拓展安全生产培训覆盖面,鼓励安全生产服务中介机构、群众组织、行业协会等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教育。通过安监部门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把安全生产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为生产经营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长汀县安监局 李 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