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09.11.2016  08:02

      改革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目前,辽宁省锦州市国有林场677名在职职工已全部纳入本级财政供养。以“保护生态、保障民生”为目标,锦州市国有林场改革在一片和谐声中走在全省前列。
  在锦州凌海市大凌河林场工作了30年的老职工王德明很激动,“真是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百年不遇的大好事”。不只是他一个人,这677人谁都没有想到改革会给他们带来这么大的变化,让诸多的质疑变成了皆大欢喜。
  锦州市有国有林场7个,其中4个在凌海市,凌海市林业局局长吴明华自称这里是“重灾区”。凌海市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22,7366亩,有在职职工315人。面积小、人员多,直接导致诸多富余人员无编可占。
  “国有林场改革,职工一个不能少。”这是凌海市坚持的改革底线。如何解决人多编少的窘境?凌海市提出了“抱团取暖、有效分流、分兵作战”的解决方案。
  所谓“抱团取暖”,就是要解决编制核算问题,将大凌河、红旗、康家和姜木等4家国有林场整体打包核定事业编制。4家林场总经营面积22,7366亩,按照1000亩林地设置1个编制的办法,应设定227个编制。因红旗林场有翠岩山森林公园、康家林场有岩井寺森林公园,按照省编制设置办法,可增加10个编制,此次国有林场改革全额事业编制应核定为237个。这样算来,仍有78人富余。
  所谓“有效分流”,就是实现妥善解决富余人员的目标。富余职工也全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用林场的多种经营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 的办法,解决这部分职工的待遇问题,实现对富余职工的有效分流,达到改革不让一个人掉队的目标。改革后的国有林场实行超编运行管理,事业编制实行到场不到人,逐步过渡到实名制的办法,过渡期间人员只出不进。
  所谓“分兵作战”,就是充分发挥每个国有林场的经营积极性。根据每个林场的经营特点和建设重点,制定不同的管理和经营目标,发挥每一个林场的灵活性和主动性,实现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和经营管理整体发展。建立国有林场经营目标责任制,与各林场场长分别订立年度经营收入目标,确保国有林场财政预算尽早实现收支平衡,确保国有林场改革最终取得成功。
  国有林场改革的顺利推进,离不开锦州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锦州市林业局副调研员葛英介绍,改革伊始,锦州市便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科学谋划,明确任务,落实政策,完善措施,市、县政府签订国有林场改革目标责任书,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锦州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深入各县(市)及国有林场开展调查摸底,及时摸清全市国有林场人员编制、结构、社保、债务及森林资源等现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编制提供重要支撑。
  市领导小组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优先办理国有林场改革的各项工作。编制部门根据本地区国有林场资源状况,科学定岗定编,分别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林业技能岗位。事业编制实行到场不到人,逐步过渡到实名制的办法。财政部门根据编制情况,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对于改革后富余职工,享受定岗定编职工同等待遇,也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过渡到退休。改革后,所有林场职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员参保,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
  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对改革工作实行督查督办制度,全程跟踪。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和各国有林场负责人碰头会,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周汇报、月调度、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紧盯任务指标和时间节点不放松。同时,把各县国有林场改革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在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锦州坚持完成一项验收一项、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的原则,把国有林场改革验收贯穿到每一项工作当中,以确保到2017年年底高标准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一次性通过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验收。
  改革进行时,国有林场未来发展方向更加明确。葛英说,锦州市国有林场改革后,将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不断增加森林植被,到2020年基本完成宜林荒山荒地绿化。落实林场法人自主权,实行场长负责制,建立归属清晰、责权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把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实行国有林场场长森林资源管理离任审计制度。重点加强资源管护,公益林通过招聘、委托等形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在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盘活森林资源,充分发挥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记者 刘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