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出三项改革新举措 以简政放权促创业就业

05.06.2014  09:40

新华网北京6月4日电 (记者张晓松、韩洁、徐博)取消和下放52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将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三项改革措施,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创业就业。可以预见,这些新举措将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创业创新创造的积极性,让政府更好归位、市场更大发力、群众更多受益。

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鼓励创业优惠政策“落地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新一批共52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审批”等34项审批事项直接关系到投资创业。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指出,取消这些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利于减少中间不必要环节,为优惠政策真正落地创造条件,能更好释放市场活力,促进扩大就业。

以取消“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审批事项为例,白景明说,小微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稳定扩大就业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包括所得税减免在内的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要想真正发挥效应,还需征管落实的配套。

他指出,以往国家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常常因执行征管过程的道道限制和门槛影响了效果,此次取消的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无疑为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扫清了障碍,征管制度实现了与税制改革的及时衔接,确保了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效落地。而实现税制改革与征管制度改革的联动与衔接,无疑是税改向纵深推进的重要表现。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 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职业资格制度是我国科学评价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集中表现为考试太乱、证书太滥。有的部门、地方和机构随意设置职业资格,名目繁多、重复交叉;有些机构和个人以职业资格为名随意举办考试、培训、认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就业“门槛”。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为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在保持资质资格水平不降的前提下,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有关要求,人社部将拟订移交办法,改革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认证管理方式,研究拟订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移交具体办法,明确移交的基本原则、条件、组织实施方式和监督管理措施。

同时,完善鉴定制度。修订《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和鉴定实施机构的具体职责、权利和义务,逐步建立新的鉴定工作运行体制。

此外,将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启动“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与监管平台”开发和试点工作,以平台为抓手,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鉴定的服务和监管水平。清理和整顿不规范鉴定项目,对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和未制定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一律取消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