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国企改制“留守经理”贪污受贿被提起公诉
09.02.2015 17:48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2月9日讯(吴卫兵) 近日,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依法对国企改制后的龙马物业公司两名“留守经理”提起公诉。
经查明:福建龙马集团公司(下称龙马公司)系龙岩市属国有全资企业,2002年改制后,该公司仍为市属国有企业。龙马公司于2002年成立龙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龙马物业公司),该物业公司形式上为龙马公司工会与邱伟煌、唐幸福合资成立,实质为龙马公司全资子公司,二人系龙马公司的留守人员,工资由龙马公司制表发放。在留守期间邱伟煌、唐幸福在龙马物业公司分别担任经理、副经理,两人利用负责监督、管理、处置龙马公司资产、发包龙马新村建设工程、支付建设工程款的职务便利,共同或单独贪污、受贿,其中邱伟煌实际个人贪污公款255711.45元,受贿271404.85元;唐幸福实际个人贪污公款141501.85元,受贿239404.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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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2015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