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员竟打包出租停车位 餐厅公然用椅子“占位”

07.04.2015  11:37

  “这里的停车位都被餐厅的椅子占了,我们想停车都没地方停!”近日,市民陈先生致电反映,金尚小区靠金尚路的辅道上,一排停车位被餐厅的座椅霸占了。记者调查发现,这些被占用的车位是餐厅向停车收费员“包租”的,说是留给来就餐的客人。另外,记者发现收费员对停车收费没有统一标准,收多少全凭他说了算。

  前日晚上7点,记者按陈先生指点的位置,找到了金尚路金尚小区人行天桥旁的刘五店海鲜餐厅。此时正是用餐高峰期,餐厅门前辅道上停了不少车辆,两个空余车位上各摆放了一把蓝色塑料椅。记者询问餐厅员工能否在空车位上停车,得知记者不是餐厅用餐的客人,这名员工立刻拒绝了记者的停车要求,并说“这是留给客人的”。

  记者反问,为什么餐厅可以占着空车位不让别人停?这名员工说,这些车位是餐厅向停车收费员“”来的,每个车位5元。“我们从下午3点开始租,一直到晚上客人用餐结束。”她说,如果客人的车在车位上过夜,第二天收费员要收二三十元的过夜费。

  记者找到了路边停车收费员,询问停车收费标准。收费员说,临时停车5元,过夜10元。记者问停两个小时怎么收费,他说:“现在晚上了,算你5块钱吧,白天是按小时算的。

  据这名收费员说,他是湖里城管招聘的收费员。记者随后将调查的情况向警方反映,警方表示会介入调查。昨天上午,警方反馈说,他们对记者的调查很重视,已向湖里城管了解情况。湖里城管称,金尚路停车场是经过审批的正规停车场,目前委托停车收费公司管理。对餐厅租用车位的情况,城管部门已经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若情况没有改善,将联合各部门进行整治。同时,湖里交警大队江头中队也将加强对该路段的管控,发现停车位被占的情况将立即制止。

  据了解,根据厦门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严禁出租或出售公共车位。(文/记者 赖贵旺 图/陈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