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官员:政府收入占GDP比重44%明显偏高

31.07.2014  11:49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

新京报讯 (记者 李蕾 刘溪若)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7月30日表示,从今年上半年官方公布的数据来看,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44%。如果按照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稳定宏观税负的原则,这一比重明显偏高。

许善达是在2014网易经济学家年会夏季论坛上做出上述表态的。

政府收入占GDP比重为44%

许善达称,由于统计覆盖的口径不同以及政府收入的增长,我国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由2011年的31%上升到2013年的39%,从今年上半年官方公布的数据来看,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44%。

预算报告中政府收入一共有四项,公共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以及国有经营性资本收入。其中国有经营性资本收入上交给财政的数据没有公布,但数字比较小,不到1千亿。除此之外,前三项加在一起的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44%。”许善达直言“这个数字是相当高的”。

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为74638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5968亿元;人社部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7096亿元;而今年上半年我国GDP为269044亿元。据此计算,上述三项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为44%。

政府收入占GDP比重大,意味着企业、居民的税负较重。许善达表示,从国际上的情况来看,政府收入占GDP比重最高的是北欧的福利国家,大约为45%-50%,个别国家超过50%,但这些国家的教育、医疗、住房都是政府管;第二类是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宏观税负大约为35%-4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