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多举措支持自贸区重点业态发展 涉跨境电商等

04.12.2015  09:47

  福州新闻网12月4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张旭)近日,我省下发《关于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交易、转口贸易、商业保理等重点业态发展的若干措施》,多举措支持自贸区重点业态发展。

   支持通过邮路和快递

  发展跨境零售业务

  省自贸办相关负责人表示,4月21日挂牌以来,福建自贸区在政府管理模式、通关模式及深化对台交流合作、金融改革创新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产业基础薄弱、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滞后、重点业态支持政策不足等问题。

  《措施》明确,通过完善经营、提升服务,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支持电商企业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推广实施进出境邮件“移动式”通关模式,试点海运快件进出境业务,加快邮件、快件查验场所建设,支持通过邮路、快递发展跨境零售业务。海关加快实施进口环节行邮税电子计征模式,优化零售出口通关系统功能;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境电商商品,除必要的检疫处理外不实施品质检验。对邮路渠道直接寄送出口商品的中小经营主体,可通过银行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办理收结汇。

  通过统筹规划、创新业务,促进保税展示交易健康发展。支持企业在自贸区内或实施范围之外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通过“区内仓库”和“区外店铺”联动,逐步形成进口商品订货中心、品牌托管中心,扩大进口份额。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建设要统筹规划、错位发展,避免同质竞争、一哄而上。支持保税展示交易与跨境电商相结合,开展区外展示平台体验、现场线上下单邮购、保税区物流配送,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购物需求。支持在福建自贸区内设立文化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开展文化创意研发和文化艺术品(产品)展示、拍卖、交易等业务。

   吸引跨国企业设立

  商品跨国采购中心

  拓展中转货源,支持转口贸易向纵深发展。加快落实中资非五星红旗沿海捎带业务和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支持与中资船公司合作,拓展内支线货源新市场和内支线中转业务。加快实施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推出拼箱业务监管新模式,吸引更多货物到自贸区开展出口集拼、进口分拨、转口集拼等业务。争取设立海铁联运监管中心,吸引中西部地区和周边地区的货物选择我省港口转运出境。发挥自贸区功能优势,吸引跨国企业设立商品跨国采购中心、出口集运中心、进口分拨中心、转运配送中心。

  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商业保理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商业保理公司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开展再保理、应收账款的资产证券化等融资产品和模式的创新。支持商业保理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境内外发债,以及借用短期外债和中长期外债等进行融资,通过设立保理行业发展基金等融资方式,解决商业保理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推动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防范商业保理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