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一老夫妻为支持修路拆老房 置换地却存争议

19.03.2016  09:11

  福州新闻网3月1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珍) 每月可收近4万元租金的房屋,为支持201省道拓宽改建,70多岁的杨依姆和老伴去年5月与长乐江田镇政府签了拆迁协议,并打算在镇里置换的地块盖新房,没想到置换的地存在争议,至今房子都盖不起来。

  因道路拓宽

  房子被拆迁

  杨依姆原来的房子是她和丈夫用辛苦攒下的钱盖起的,房子租给别人开海鲜楼,每月能收近4万元的租金。去年,镇里说两港公路江田镇区路段改造,要经过他们的房子,政府要征收房子。听说房子要被拆,老人心里很难受,但他们认为修路是好事,应该要支持,于是就跟镇里签了拆迁协议。

  根据拆迁协议,除了92万多元货币补偿外,江田镇政府还应将一块土地置换给杨依姆建房,而且该置换地要属于村集体所有。

  准备盖房才知

  置换地存争议

  去年杨依姆房子被拆除后,他们就开始在镇政府给的置换地建房。没想到村民林某出来制止,称镇政府给杨依姆的地有一部分是属于他的,杨依姆不能在这里盖房子。

  这又是怎么回事?江田镇负责拆迁工作的副镇长陈海波解释说,这块有争议的地在20年前的确属于村民林某,但后来也是因修路征迁,镇政府就拿另外一块地置换给林某,当时林某不在当地,是由林某的哥哥代办的。镇里也想不到,如今把这块地赔给杨依姆一家后,林某会跳出来阻挠。

  镇村出面协调

  对方要价20多万

  对于林某干涉杨依姆盖房,镇、村都出来协调了,但都没有结果。

  杨依姆亲戚告诉记者,镇政府及村委会跟林某协商,林某要杨依姆一家拿出23万元补偿,才同意盖房子。

  杨依姆亲戚说:“这块置换的地是政府作为补偿给的,又不是占用林某的地,为什么要拿这么多钱给他?

  副镇长陈海波说,林某狮子大开口就是想敲诈一笔钱。这样的协调结果镇政府也不会答应。作为分管拆迁的副镇长,能协调的相关部门和单位,他都去协调了,自己也算尽力了。

  在法律人士看来,如果林某真的是无理取闹,希望从中拿到好处,这种行为可以请公安部门介入。

   老人无处安身

  只能寄住亲戚家

  至今,老人的房子一直无法盖起来。杨依姆说,虽然镇里每月有给3000元的租房补贴(封顶3年),但是她和老伴都是年过七旬的老人,一般人都不愿意把房子租给老人住,而他们的子女都在国外,现在他们只能寄住亲戚家,连春节都是在亲戚家过。说到这里,杨依姆用手擦了下泪水。

  老人说:“不管他们谁对谁错,我们只想有块能建房的地皮,而不是继续让我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