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日前,经市司法局研究决定,同意撤销不符合办所条件的福鼎市点头、店下中心法律服务所。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撤销福鼎市点头、店下、白琳、秦屿四个中心法律服务所的批复》,经该局领导研究决定,同意撤销不符合办所条件的点头、店下中心法律服务所。点头、店下两个中心法律服务所内,所有经年度注册合格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合并到福鼎市法律服务中心所。符合办所条件的白琳、秦屿中心法律服务所不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