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行人逃逸 肇事司机24小时落网

08.01.2016  11:25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雷晓梅) 2015年12月30日,福安警方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此前在福安赛岐镇区沿赛湾公路肇事的肇事司机林某迫于警方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此时,距离林某撞伤行人不到24小时。目前,伤者林某苹正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尚未脱离生命危险,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行人被撞重伤司机逃逸

  2015年12月29日20时40分许,110报警电话骤然响起,福安警方接到市民报警电话称:在福安赛湾公路有一辆黑色小轿车撞伤行人后,当场逃逸,行人全身骨折,生命垂危,正送往医院抢救。

  接到报警电话后,民警赶赴现场勘查。到达现场后,通过走访了解、调查取证后,除了得知肇事逃逸车辆是一辆黑色小轿车及该车遗留现场的碎片外,再无其他任何线索。

  警方启动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机制,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经过认真比对分析现场遗留的碎片,最终确定了车型系黑色的新款大众宝来轿车。

  虽然该车型机动车在福安数量较多,民警为了早日破案,决定连夜逐部排查福安镜内的该车型车辆。

   司机迫于压力自首

  据介绍,当办案民警排查到闽JZXX53号小轿车时,其所有人林某在电话内异常紧张,答非所问,于是办案民警立即决定一边依法传唤林某,一边组织民警赶赴林某的住所。

  当专案组民警赶往福安苏阳村时,知道已无处可逃的林某,自己拨打了“110”指挥中心电话,向公安机关电话报案自首。

  据了解,林某到案后,对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事故发生后驾驶肇事小车前往霞浦县维修的事实。至此,该起性质严重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24小时内成功告破。

   受害者未脱离生命危险

  经调查:2015年12月29日20时40分许,林某驾驶闽JZXX53号小轿车从福安市赛岐镇区沿赛湾公路往湾坞方向行驶,途经事故路段,碰撞行人林某苹,造成林某苹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林某峰未报警、未保护现场,并驾车逃逸。

  据了解,目前,伤者林某苹因伤情严重,还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