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撂荒校车”是审批经济的怪胎
浙江温岭市城西街道芷胜庄村,齐刷刷停了52辆崭新校车,而且一停就是近1年。原来,这是安徽驻台州商会投资约2000万元购置的,原本计划在温岭成立一家校车公司,以解决农民工子弟学校学生接送难题,也不求盈利。这本来是件好事,但却因为市场需求不足而“撂荒”,甚至成了一些人解决内急的“公厕”。村里人说,两个月内再不挪走,这块地就要施工了。
这里头有一对矛盾的说法:一方面,安徽驻台州商会有关人士说,当初办这家校车公司是得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肯定和支持的”;另一方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说,已及时提醒“校车公司不可行”。到底是“公说公有理”,还是“婆说婆有理”?在我看来,反正这52辆撂荒的校车是“审批经济”的怪胎。
不是说教育部门不可以监管校车,但监管的“硬杠杠”应该只有一条,即“校车的质量与规格符合国家标准”;至于校车是出售还是出租,校车公司应该去找学校。而学校要不要校车,企业卖不卖校车,那是校企双方的事儿,教育局不应该掺和其中,“买不买校车”更应该学校说了算。如果要不要校车是学校说了算,校车公司就不会去巴结当地教育部门,当地教育部门也没必要进行所谓“调查摸底”,而“先后召开了3次民办学校校长会议”。说到底,教育部门根本就不应该拥有“要不要校车”这项“审批权”。
52辆崭新校车“撂荒”,这种资源浪费,当然是商会及企业的投资失误,但说千道万,这次投资失误,“审批经济”多少还是有责任的。如果当地教育部门一开始就说“我们只管校车质量而不管学校买不买”,或许商家就不会贸然行事。事到如今,撂荒的校车如“大兵压境”,当地教育部门一个劲地撇清,怕是要“越描越黑”。
当下的中国经济,正在逆水行舟,要想消化市场上的产能过剩而“调结构”,一剂“长效药”就是“简政放权”,即大幅取消各级政府的“审批事项”。经济活动中,企业将目光投向市场,其商品卖给谁,能不能卖得动,是市场说了算,而不是局长说了算。那时,校车卖不动,企业就不能怨天尤人,只能怪自己无能。(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