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跤误以为遭人嘲笑 厦门两男子伤人获刑

13.06.2016  00:12

  6月1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两男子骑电动车摔跤,以为被路人嘲笑,竟拿起车锁殴打路人。近日,两名打人男子因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15年10月15日23时许,徐某和刘某共骑一辆电动自行车出行,行至莲前西路时摔了一跤。摔倒时,小张碰巧经过,徐某和刘某认为小张嘲笑他们,便上前与其发生争执。随后,争执变成了肢体冲突后,徐某、刘某拿起车锁猛砸小张头部,致其受伤。

  经鉴定,小张头部多处受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最终,两人不但为此获刑,还赔偿了小张损失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