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挖路摔下山谷入院治疗105天 雇主被判赔10万

15.06.2016  15:42

  福州晚报6月15日讯(记者 郑瑞洋 通讯员 叶玲)2014年7月,沈某弟受雇于同村沈某健,前往罗源县开挖矿山道路。因路面滑,挖土机坠到几十米的山谷,沈某弟摔下山谷,入院治疗105天,共花费6.5万元。

  2015年5月,沈某弟被鉴定为8级伤情。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沈某弟向法院起诉,要求沈某健赔偿22万多元。

  雇主沈某健以沈某弟存在违规操作、私自跳车等过错,且伤情评定为八级不符合规定等为由,提出抗辩。最终,法院判决沈某健赔偿沈某弟10万多元,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