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2017年度十佳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征集活动

15.04.2017  00:04

  近日,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以省司法厅在全省开展“2017年度十佳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为契机,向全市征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

  若您是一名法援律师或法援工作者,不妨“晒一晒”您办理或知晓的2016-2017年度办结的经典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我们恭请大家踊跃参与评选!

  一、评选范围

  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他法律援助组织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于2016年度-2017年度期间办结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

  二、评选条件 

  (一)受援案件类型为民事、刑事、行政; 

  (二)案情比较复杂且有较大社会影响; 

  (三)受援人对案件办理情况满意度高; 

  (四)法律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态度认真,尽职尽责,且论证有力、效果明显; 

  (五)办理程序规范、卷宗材料完整并归档及时。

  三、评选程序 

  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单位、个人推荐,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初审,经各县(市)区司法局同意,报市法律援助中心。

  四、评选要求

    (一)于2017年8月2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法律援助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0591-83217639,联系人:林婷    陈树。

  (二)结构要求:案例由题目、案件类型、办理方式、指派单位、承办人、案情简介、承办过程、承办结果、案件点评九部分组成。 

  1.题目由“受援人+案由+案”组成。 

  2.案件类型为民事、刑事、行政。 

  3.办理方式分为仲裁、调解、诉讼等。 

  4.指派单位填写全称。 

  5.承办人包括“承办单位+案件办理人”。 

  6.案情简介、承办过程及结果应从第三人视角书写,坚持客观描述,减少渲染性语言;规范引用法条;文中人名用“姓+某”代替。 

  7.案件点评要注重专业性,应结合案情,依据法律法规,注重法理分析,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和证据运用等展开,描述法律援助意义和价值的文字不宜着墨过多。字数应在300字左右,案情特别复杂的不超过500字。

  (三)文件格式要求:文章标题用方正小标宋二号加黑;文章内容用三号字,其中一标题用黑体,二标题用楷体加粗,三标题用仿宋加黑,其余内容用仿宋体。 

  (四)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认真做好准备,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撰写典型案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 

  五、表彰和宣传 

评选结果揭晓后,将对入选的十佳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人员进行表彰。参选和入围的案件在《福州法律援助》杂志和《福州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上刊载,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点工作信息向司法部报送,并与主流媒体合作,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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