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 有效提升案件质量

07.12.2015  09:44

      一是设置服务评价器。中心接待值班大厅设置服务评价器,主动接受来访群众监督。

      二是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大检查。10月20-30日,对各县(市、区)2014年以来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大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通报,并要求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是开展案件大回访。该中心持续对受援人进行电话回访、上门慰问回访,动态了解掌握援助机构值班接待人员、以及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服务质量。截止10月份,电话回访受援人70名,上门慰问回访受援人9名。

      四是组织开展案件庭审旁听。积极组织对公开审理案件进行庭审旁听,跟踪案件办理情况。截止目前,旁听案件13件。

      五是发放征询意见表。积极向受援人以及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以及仲裁员等发放征询意见表,了解承办人员服务态度等情况。截至目前,已发放征询意见表690份。

      六是接受相关部门督查。目前已向市司法局上报330个服务对象评议员名单以及向政法委上报5件援助卷宗接受监督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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