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手再言和 远亲胜近邻
——《 调解有一套 》五里街实录
近日,福建省电视台综合频道《 调解有一套 》栏目组走进永春县五里街镇,对五里街司法所正在调处的该镇一起吾东村朱某坤与陈某安合资建房债务纠纷的案件进行现场跟踪采访。栏目组真实全面地记录了五里街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依法合理合情主持调解,化解矛盾的全过程。
纠纷较棘手
2006年间,双方当事人,因有远亲,就共议合资在本村村部边的公路旁盖三个店面的四层楼房,一楼合资建好,朱某坤分得中间店面及三楼套房,陈某安分得东边店面及二楼套房,套房各自独资建设,公共部分统一装修,装修中双方对西边店面及四楼层空间进行协商分配。今年5月,当陈某安把西边店面前段装修时,未经双方协商,就把店面前与朱某坤共有的走廊连为一体装修为车库,同时对走廊隔墙与朱某坤店面一边的祼墙叫朱某坤装修。朱某坤认为陈某安严重违反双方协议,三楼“多余”天沟费用的分担、陈某安车库占用朱某坤应享有的3.5㎡购地费的退还,还有走廊隔墙与朱某坤店面一边的祼墙装修等问题成为双方矛盾的焦点,镇村调委会过去劝解,均未能解决合资建楼的“牛毛帐”问题。
调解有一套
1、现场了解:省电视台《 调解有一套 》栏目组来到五里街司法所,先了解案情后,就在司法所黄炳勇所长等工作人员的带路下,到吾东村朱某坤与陈某安合资建楼现场拍摄现景和采访了双方当事人一些情况。
2、正式调解:司法所和栏目组联合成立了调解组。上午10时,栏目组主持人林豪直接参与调解,镇专职调解员陈耀辉对朱某坤和陈某安就朱某坤所提的牛毛帐进行逐条会帐,逐款厘清,耐心劝说,动情调解,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中午12点午餐后,大家没有休息,调解组分头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劝说。在调解“多余”天沟费用分担时,朱某坤要求一人一半,而陈某安认为顶多分摊三分之一。15时许,在调解组成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双方接受了调解组的建议方案,即朱某坤承担百分之六十费用,陈某安承担百分之四十费用。
3、解决最棘手问题:对于陈某安店面车库纠纷,是本调解中最棘手的问题。朱某坤强调对享有的3.5㎡面积的购地费,按每平方购地价700元计算,陈某安至少应补出返还价2100元;而陈某安认为车库对应的四楼层面积早先有口头协商,已让朱某坤整间搭建,面积有二十多平方米,足以抵走廊的3.5㎡代价,不肯再补出。朱某坤认为陈某安说法不能成立,当时讲四楼前段的面积让建时是没有附条件的,即没有提及后来要与车库对抵之事,如果当时有提对抵之事,就绝不会去建他四楼的面积。所以,朱某坤坚决不认可对抵之事。对于这个争议,调解僵局了许久。针对这个争议,调解组成员认为:现实是车库建成与四楼搭建的价值是不能相比对的,一楼车库价值大,四楼的搭建的面积再大其价值也比车库小。调解组根据《 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公平合理”规定之精神,提出并建议陈某安应适当补出1000元给朱某坤。陈某安说,“补出1000元太多”。接着陈某安提出其测算金额:其购地费与所购建筑面积均摊,每平方米只要208元,3.5㎡也才728元;同时,他也要求朱某坤对其四楼让建之事,也要有所表示。调解组问:“你要给他多少?”陈某安说,“给他600元”。回头调解组对朱某坤说,“对方算了很精细,给你600元,你能否接受......”
真心达和解
经近一天的磨嘴皮、巧调解,16时,朱某坤终于接受了陈某安的600元走廊返还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本协议总计由陈某安给付朱某坤3135元人民币(包括朱某坤预先出资款),双方当场支付收清;同时,确定西边店面前段及走廊改为车库后归陈某安所有,并由陈某安按车库的装修标准对走廊与朱某坤店面一边的祼墙完成装修;西边店面之后段及西边店面对应的四楼前段归朱某坤所有;其他的纠纷也一并化解。
纠纷调解圆满落幕,双方表示今后不再持异议。省电视台栏目组主持人当场采访了双方当事人,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