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大幅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标准

25.04.2016  12:14

      2015年以来,龙岩市、县级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联合制定工作经费保障标准。

      日前,市级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取得重大突破,由原来的每年10万元增加至每年30万元。7个县(市、区)全部与当地财政部门联合制定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800元增加至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并明确社区矫正经费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实行动态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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