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五提醒”促企业主动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
26.11.2014 19:00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口头提醒。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明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企业的法定职责,努力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
二是书面提醒。依托《安全生产专刊》发《致全市企业负责人一封信》,详细解读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目的、目标、创建程序、工作步骤等,让企业主对标准化建设有一个直观的认识。
三是宣传提醒。通过南安电视台、南安商报及“南安安全在线”微信平台等媒介大力宣传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营造氛围。通过各乡镇(解读、开发区)在辖区内至少印刷2处固定安全标准化宣传标语,形成标准化人人知晓的良好舆论范围。
四是短信提醒。市安委办联合电信、移动、联通等电信企业,定期向全市工矿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发送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最新国家、省、泉州市等各级有关政策规定,提醒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按时间、节点要求做好标准化创建、评审各阶段工作。
五是特别提醒。对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要害部位,由市安委办联合各相关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检查督导时进行特别提醒,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注意力和责任意识,提高其重视程度,有效防范事故。(南安市安监局林华东)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6.11.2014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