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质增效 步稳行疾

12.08.2016  19:16
  “1至7月,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0871件,执结10158件,同比上升40.9%、47.77%;清理2015年前积案24078件,实际执结11037件,实际执结率45.84%;累计执结到位29.54亿元,接近去年全年执结金额的2倍。”——这是日前记者在福建省厦门市两级法院采访时,获得的法院今年开展执行难专项治理以来的一份成绩单。

  2016年,厦门法院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以改革思维推进全员化、集约化、一体化、协同化四化机制创新,拓展长期规划与短期安排、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理论研究与执行实践相结合的三种工作路径,推进执行难治理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办案全员化:优化资源精细管理

  “我们积极构建破解执行难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争取用两年时间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基本’总体破解目标,努力走前头、做示范。”在谈及工作目标时,厦门中院院长王成全开门见山地告诉记者。

  厦门法院把改革创新作为提高执行工作质效的抓手,以创新之力推动执行工作的集约、规模、高效开展,凸显执行攻坚的成果。

  “针对执行机构设置层级过多、职能分工过细、人员力量分散等问题,厦门中院在全省率先启动执行团队改革,将执行局干警整合为实施、保全、裁决综合等5个团队,通过扁平化管理,把更多的力量放到一线,基本实现了执行局全员化办案。”王成全介绍,“两级法院累计调整审判人员和法警26名充实执行办案力量,全市执行人员占法院干警总数的15.53%。并同步进行了执行团队与工作组织形式相应的改革。

  “将警力配置到执行实施部门,由法警配合法官开展财产控制、处置、变现、案款兑现、被执行人拘留、罚款等工作,既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又突出了司法威慑,有效遏制了抗拒执行行为。”执行实施警务中队队长沈志伟介绍。

  “我们强化了执行责任与绩效考核,制定办案人员业绩考评办法,激发内生动力,促进形成办案团队并驾齐驱、竞争向前的良好局面。”厦门中院分管执行的专委刘福山说。

  事务集约化:突破瓶颈提升质效

  在今年初的执行难专项治理动员会上,王成全强调,“厦门法院要以清理执行积案为重点,到2016年底,实现有财产案件基本执结,无财产案件规范‘终本’,涉执信访案件基本化解,新收执行案件质效明显提升,实际执结数、实际执行率、标的到位率等关键指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我们集约化配置资源,设立保全团队‘一站式’办理咨询、接待、查询、送达、信息公开、材料收发等事务性工作,批量、集中、快速查控有财产案件和过滤无财产案件,推动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着力破解制约有余、合力不足,分权有余、集约不足的问题,实现了材料有人收、信息有人查、咨询有人答、法官找得到、工作看得见, 既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又减少因沟通不畅、不便而引发的涉执信访。今年以来厦门法院执结新收案件同比大幅上升47.77%,涉执信访下降15.19%。”刘福山告诉记者。

  利用集约化执行机制,厦门法院开展了失信惩戒、涉金融和国企案件执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执行款清理和涉执信访清理“集中攻坚月”行动,采取执行局领导挂帅包干、执行法官责任到人、执结时间倒逼、涉及案件全面排查等方法,促进执行积案清理进展明显加快,新收执行案件质效明显提升。

  截至今年7月,厦门法院共执结涉金融、国企案件3043件,涉民生案件5394件。

  与此同时,厦门法院还积极争取财政经费支持,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配备39名执行辅助人员,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司法成本最低化、司法效率最大化。

  查控一体化:科技手段治理顽疾

  2014年2月,民生银行厦门分行在与厦门幸运通公司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中胜诉,幸运通公司被判偿还银行本息共计477万元。判决生效后,经多次催讨未果,银行向厦门中院申请对担保人林某抵押的房产强制执行。

  受案后,厦门中院法官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精准掌握了林某房产的具体情况,迅速查封了这些资产。承办法官郭启鹏向记者描述,“以前要查封一套房产,需要先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再向土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查封被执行人房产,相关手续需到现场办理,现在只要在办公室通过网络轻点鼠标即可实现。

  当法院对林某房产进行委托评估时,林某却与案外人串通,利用虚假租约试图阻止法院执行。法院随后对严重干扰强制执行活动的林某拘留十五日。

  这起案件只是厦门法院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破解执行难的一个缩影。“厦门中院在全省率先建成与金融机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并实现查冻扣一体化功能,实现了对厦门市内土地、房产信息的自动查询反馈,以及对被执行人户籍信息、乘坐航班、入住酒店等信息的自动查询,为执行查控、强化失信惩戒等提供有力支持。”厦门中院执行局负责人郭福全透露。

  今年1至7月,厦门两级法院共查询案件18882件,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25亿元,查询土地、房产等16653件次,将11511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中院在总结这一司法实践的基础上,与高校、银行开展联合调研,积极推进成果转化,有关虚假租约的调研报告被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指导》刊用,形成了全国首创的虚假租约审查裁决指导性意见。

  联动责任化:开列清单有效落实

  申请执行人谢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应支付谢某16.2万元。因张某未履行义务,谢某于2015年9月向海沧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员穷尽措施查询张某的财产状况,均无线索,且张某拒接电话、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无法执行。

  由于张某是台湾居民,经常往来两岸之间,海沧法院对张某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之后,张某出入境证件被边检机关扣留。张某迫于压力于今年6月主动前往海沧法院缴交所有执行款项,一桩拖延两年多的案件得以执结。

  “在市委、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与支持下,厦门市执行难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全市各执行联动成员单位协助法院执行责任清单》等系列文件,强化法院主办责任,明确涉及公安、检察、土房、民航、铁路、财政等12家联动单位的16项协助责任,并纳入全市综治责任考评,严格督导问责,为深入开展执行难治理提供了坚强保障。”王成全向记者介绍。

  据悉,今年以来,厦门法院实施司法拘留、罚款67人次,将59名失信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已获刑3件3人;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失信被执行人车辆查控行动,首批将200辆车辆纳入公安查控系统进行查控。目前,厦门市已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逐步推进厦门社会信用信息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形成“处处守信、事事方便”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环境氛围。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王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