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交通文明需补上法治短板

04.09.2019  17:50

  借鉴发达国家做法,除经过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等门前道路及内部道路外,小型机动车在深圳道路上超速行驶,但速度控制在每小时60公里以内的,将不予处罚。日前,新修改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下称《条例》)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9月3日《南方日报》)

  进入汽车时代,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而对此进行严格规范和文明倡导的呼吁也越来越普遍。比如,驾驶员上一秒还在刷微信、看抖音,下一秒就突然冒出一辆飞快的电动自行车。危险近在咫尺,一不留神就容易酿成“飞来横祸”。2018年,深圳涉交通死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总计316人,其中1/3存在“开车玩手机”等分心驾驶行为。另据深圳近3年的交通事故统计数据显示,机动车“违法使用远光灯会车”等违法会车引发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有51起。而近期还发现不少电动自行车通过改装、加装灯光装置,在夜间行驶时使用刺眼的大灯。血的教训警示人们,汽车时代呼唤交通文明。

  提升交通文明,需补上法治短板。深圳新修改的《条例》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体现了特区立法与时俱进的鲜明特征。一者,借鉴了发达国家的做法,如放宽对行驶时速60公里以下超速行为的处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二者,增加了对一些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如在机动车道上踏着滑板、电动平衡车、旱冰鞋这种看似“拉风”的行为,将被视为违法,处100元罚款。三者,对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进行了调整,如电动自行车冲红灯或者逆行,罚款由500元降低至300元;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起罚金额由1000元调整至500元。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行为处罚额度则由300元调整为500元。

  此外,还加大对机动车不避让行人处罚力度、买分或替分将被扣驾驶证、“手持使用电话”改为“手动操作移动电话”、乘客不系安全带司机不“背锅”、协助救护车发生违法记录可消除……于细节之处补短板、立规矩,可以说深圳的交通管理工作愈发走向深入。看似琐碎的细节,实则是关乎生命的大事。人们呼吁改善交通环境,期盼之中包括加强交通安全细节管理,不能任由细节问题积少成多,天长日久结果成了令人头痛的顽疾。

  交通文明迈出一小步,社会文明就会前进一大步。诸如开车刷微信、看抖音,电动自行车冲红灯、逆行,滑板、电动平衡车、旱冰鞋进入机动车道,已成为交通文明的“新陋习”。只有补上这些法治短板,才能让人们意识到这些“出行细节”已经违法,才能让交警部门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自觉摒弃各种陋习,从自身做起,于细微之处改起,让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植根心底,共同提升交通文明。(安溪县文明办 付彪)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
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