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四措施”加强高温季节职业健康安全监管
16.08.2016 23:06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意识。要求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按照要求参加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了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法律法规,掌握企业预防职业危害的制度规定和措施手段;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尤其是对班组长、有毒有害场所一线操作人员和新上岗员工安全健康防护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员工掌握应知应会知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周密部署,防范事故发生。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酷暑引发各类事故。明确防护重点,特别是有针对性地预防夏季高温期间易发的中暑、急性中毒、窒息等各类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切实维护职工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三是强化措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督促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企业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
四是严格执法,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高温天气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特别是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建宁县安监局)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6.08.2016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