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四措施”加强高温天气职业健康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部署,防范事故发生。针对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对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酷暑引发各类事故。明确防护重点,特别是有针对性地预防夏季高温期间易发的中暑、急性中毒、窒息等各类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切实维护职工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是强化措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督促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企业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和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
三是抓好教育培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意识。要求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参加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了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企业预防控制职业危害的制度规定和措施手段,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对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的教育培训,加强对作业人员尤其是对班组长、有毒有害场所一线操作人员和新上岗员工的安全健康防护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员工掌握应知应会知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严格执法,落实主体责任。县总工会、安监、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高温天气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加大对其高温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作业场所各项防暑降温措施。要求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扎实做好本行业(领域)内的防暑降温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连城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