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出台激励约束措施力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提升工作

18.09.2014  17:55
    

近日,南安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行业企业标准化提升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项标准化建设激励约束措施,积极调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性。

在激励措施方面,市政府把“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列入年度工业考评的指标之一,评为国家级(一级)、省级(二级)、泉州市级(三级)每家分别加5、3、1分,并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率先完成标准化建设等级提升任务指标的乡镇(街道、开发区)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于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且达标的企业,在安全费用提取比例和保险投保费率等方面下浮一定比例提取或下浮缴付费率, 在增资扩营或新增项目时给予优先审批、优先供地、优先安排政府扶持资金或帮助协调银行优先安排信贷资金,给予抵免部分企业所得税。

在约束措施方面,对于逾期未申请或未达到最低标准等级的企事业单位,采取政府黄牌督办、函告开户银行、函告同级工商部门建议暂缓年检、取消各种评优评先资格促其开展;对于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或者经整改仍未能达到最低标准等级的企事业单位即通报电力、工商、税务、经贸等部门予以断电、吊销相关证照,并定期在泉州晚报等媒体上公布名单,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提高标准化建设的公信度。

同时,市政府每年初都将本年度月份、季度、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到各相关建设责任单位,定期“对表”检查,对连续两次未能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发区),将由市政府约谈其主要领导说明原因;对三次未能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发区),其当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定为不合格,该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标准化建设来,已有乡镇(街道)、市直主管部门各累计12次在联席会上做表态发言。(南安市安监局林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