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五措施”做好煤矿雨季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29.04.2016  10:34
  

      一、提高认识,提前部署。充分认识做好雨季“三防”和暴雨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超前预防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要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雨季“三防”工作领导机构,做到任务明确,准备充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全面加强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各煤矿企业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水害排查分析,明确雨季期间防治水工作的重点、难点、薄弱点,摸清矿区范围内水害情况,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对排查确认的各类水害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三、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要求各煤矿企业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进一步健全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主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发现矿井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必须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四、落实停产撤人制度。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立即停产撤人,并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业人员分工观测井上积水情况、洪水情况、井下涌水量等有关水文变化情况以及矿区附近水文情况。

      五、加强雨季期间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严格落实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雨季期间安全生产动态。雨季期间,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准外出,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遇有险情和事故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并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救助工作。(三明市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