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采取强力措施做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9.05.2014  11:13
   一是重视监测预警。加强市气象、防汛、水文、地质等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实行气象、水文、防汛的实时水情雨情信息共享,增强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并及时向各煤矿企业发布水情雨情信息,做好预报预警工作,提前落实防范措施。
      二是强化汛前培训。督促各煤矿企业持续开展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向所有煤矿职工发放《煤矿工人井下水灾防范互救》卡片,做到人人过关,熟练掌握矿井透水预兆、逃生和自救互救等常识,对培训不合格的工人严禁下井作业。
      三是组织汛前检查。开展汛前水害防治专项检查,重点查清煤矿的边坡沟谷、地面煤台、矸石山、“两堂一舍”、废弃老窑、备用水泵和管道等薄弱环节的隐性安全隐患,并按照“五到位”落实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漳平市煤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