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调、管四措并举 漳州打好控编减编“组合拳”

01.12.2015  10:41

  漳州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漳州市委编办获悉,市委、市政府出台漳州市控编减编工作实施意见。其中提出,2015年底前,全市各级党政群众机关编制按5%比例精简,对机构改革整合的单位精简比例达到10%以上;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编制按5%-10%的比例精简;机关工勤人员编制只减不增,实行人退编收;严格控制新设立行政事业机构,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确保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数“只减不增”。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和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精神,主动适应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新常态”,打出控编减编的“组合拳”,确保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不突破中央、省核定的编制总额,事业编制控制在2012年底核定总量内,连续三年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严管总量,守好底线。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建立年度用编计划管理和科级领导职数审核等制度,严格把住机构编制事项,明确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期间,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另有规定外,不新增机构、不提高机构规格、不新增编制,个别单位确须增加的,实行“撤一建一”,编制从精简或调剂出来的编制中调剂。

  深化改革,盘活存量。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调整优化部门设置,整合优化部门职能,理顺部门之间关系,减少综合科室、职能交叉科室的设置。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职能取消、下放、转移或弱化的部门,及时整合撤并,收回或核减编制。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市、县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行政职能划归机关后,重新明确定位、整合撤并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对市直编制3名及以下、县(市、区)直编制2名及以下的事业单位给予整合。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原则,完成了市一技校和二技校整合;完成漳龙集团路通公司的转企改制;完成了市直所属5家干部教育培训机构、3家非教育主管部门管理的学校的脱钩工作。

  科学调剂,保障重点。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的办法,及时调整撤并或收回编制,努力挖掘现有编制潜力,去年来,新增市属五个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200多名,进一步保障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机构编制需求。同时,不断创新机构编制供给方式,采取“增量控制、基数调剂、总量平衡”办法满足教育卫生发展用编需求;采取“编制管理与指标控制相结合、劳务派遣与财政补助相配套”等措施,推进政府机构由“养人养事”向“养事不养人”转变,收回公共文化、活动中心、机关工勤编制近200多名,财政年节约2700多万元。

  建立机制,严格管理。联合市纪委、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加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地方机构和人员编制全面核查和实名制管理,开展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混编混岗及“吃空饷”等专项整治,实现了“四清、两对应”目标。制定出台《漳州市机构编制核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联合督查、约束协调、责任追究等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并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