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扎实推进福建自贸试验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01.04.2016  14:49

      自贸试验区自挂牌以来,省工商局牵头的市场监管专题组各成员单位立足职能,主动创新监管方式,扎实推进自贸试验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目前,市场监管专题组牵头推进的11项重点试验任务,按照计划有序推进中;25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基本都制定了相关配套操作细则或实施办法;出台了16份事中事后监管文件。

  一、推进监管创新。市场监管组在2015年启动实施9项重点试验任务的基础上,今年又启动实施2项重点试验任务。各成员单位也积极主动改革创新,省国土资源厅在全国率先对自贸试验区土地出让业务实行全程在线办理,以“制度+科技”的形式规范土地出让行为。省文化厅率先在全国制定省级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评定的标准。省物价局率先向国家发改委争取并获批福建自贸试验区实行特殊价格政策,加强对自贸试验区商品价格的监测。

  二、强化协同监管。各成员单位以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建立失信联动惩戒为重点,积极推进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省工商局以工商总局将我省列为“全省一张网”建设先行省份为契机,持续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功能,29个中直、省直部门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与国土、人行、法院等部门推进失信联动惩戒。人行部门积极推动大陆与台湾地区征信信息的互通共享,平潭片区15家金融机构与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签订了台湾地区信用报告查询合作协议,并办理全国首笔台资企业及台胞在台湾地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省知识产权局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海关保护协调机制。

  三、实施分类监管。各成员单位立足自贸试验区特点,采取针对性较强的分级分类、达标评定、信用评价等管理措施,逐步向精细化、规范化、差异化监管转变。省工商局制定《福建省企业工商信用分类规则(试行)》,研发运行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实现企业不同信用类别自动划分,并针对企业不同信用状况,实行差别化分类监管,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的基础上,从去年12月开始向全省复制推广。省环保厅根据自贸试验区企业项目建设期间的环保信用情况实施“环评守信”、“异常名录”、“黑名单”三个级别评定管理。省住建厅建立建筑业施工企业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和信用综合评价制度。

  四、加强监测预警。各成员单位在梳理出55个监管风险,研究并落实88条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加大监管风险防控力度。省工商局建立自贸试验区市场秩序监测体系,通过内部业务系统建立数据采集点,进行数据实时共享交互,采集市场主体、行政处罚案件和消费维权等3类数据,整理、挖掘市场竞争秩序信息数据,分析研判市场竞争秩序状况,已发布3期市场竞争秩序监测报告。省国税、地税着力推进税收管理从“事后发现纠正”向“事中分析预警”转变,研发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应用大数据实现税收风险管理信息化。省海洋渔业厅建立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利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和地面监视监测等多种手段,对自贸试验区海域使用权出让及海域开发活动实施动态监视监测。

  五、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组织对自贸试验区可能存在的监管风险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有关解决措施。针对目前信息互通共享范围还不够广、还没有完全覆盖到所有的市场监管部门的情况,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召开专题会议,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全省一张网”建设。拟会同省数字办联合发文,建立完善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工作机制,力争于2016年6月底前全省41个部门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并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注册号)为索引,由工商部门将各类企业信用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实现“一网归集、双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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