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全力推进社区组织工作服务用房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推进协同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由鼓楼区委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专项推进社区用房建设工作,将建设任务列入每年《社区建设工作要点》,并下达到相关部门、街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整合资源,科学制定规划标准。根据“办公场所最小化、服务场所最大化”原则,按照配备“一老一少一普”的标准要求,推动社区服务中心场所规范化、人性化、特色化建设。要求在2015年5月份前,各社区均建成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站、一个少儿成长服务站(含四点钟学校)、一个文化普及服务站、一个党代表工作室;2015年底前,各街镇均配备一个公立托管中心与一个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并开展相关服务活动。三是分类指导,拓宽用房解决渠道。结合社区实际,充分整合资源,对社区用房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将提升社区服务、拓展活动项目纳入整体、通盘考虑。指导街镇、社区积极通过购买、改(扩)建、调剂使用、置换、租赁、落实开发商配套多种方式,推进社区组织工作服务用房建设。定期听取并研究解决社区规范化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不断提升社区工作科学化水平。安排专人负责社区用房场所建设的督查、协调等工作,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社区组织工作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四是加大投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大财政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建立和完善社区财力保障和增长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社区服务资金募集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社区建设,形成以区、街(镇)财政投入为主,省、市资金补助及社会资金为辅的多元投入格局。科学制定社区用房建设经费补助标准,对新购面积加上现有面积,在500平方米以内部分,新购面积区财政按一手房10000元/平方米,二手房8000元/平方米补助;对新购面积加上现有面积超出500平方米的部分,区、街(镇)按照65:35比例承担;对于新租用办公及服务场所的社区,租金区、街(镇)各半;社区办公区域装修所需资金积极争取省市部门支持,并由区街按各半原则进行兜底。2012年以来,区、街累计投入社区用房项目建设经费6578.53万元,为社区组织工作服务用房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经费保障。(福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