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四项措施全力推进省级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县创建

11.12.2014  17:00
         上杭县出台四项措施全力推进省级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县创建。

      一是配齐一班人马。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安委会成员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县安办专门抽调一名领导和4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资料收集,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也专门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完善一项机制。完善了激励考评机制,加大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县考核权重,强化安全经费保障,将全县创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对每年度开展乡镇“安全社区”和“安全村居”的单位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

      三是整好一套资料。将创建资料收集任务再次分解到局各股室,由局各股室按照《上杭县创建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县实施方案》要求,指导各对应单位认真开展自评,逐条逐项收集整理资料。县安办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逐项把关,并按省级评估内容9大项34小项要求分类整理材料,并对上报的存在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协调解决,对存在的重大难题提交县政府专题研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规范、创建资料齐全。

      四是树好一批典型。以抓好才溪镇、临江镇、古田镇“安全社区”、古田镇上洋村、通贤乡镇文坑村“安全村居”和“安全园区”创建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县创建各项工作。目前,才溪镇已完成“安全社区”评审工作、临江镇将于本月底提交验收申请,蛟洋工业集中区通过“安全园区”评审、县工业园区完成“安全园区”评审。(上杭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