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进治理现代化 发力“开放”“两岸融合发展”

24.12.2019  15:00

  福建拟立足实际,着力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新福建。

  这在23日发布的《中共福建省委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得到充分体现。

  在该《实施意见》提出的11项重点任务中,“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尤为突出。

  福建地处对外开放的前沿、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素以开放、对台为发展的优势和潜力。相关专家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立足福建实际,在这两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将推进新时代新福建治理现代化。

  当下,福建正全面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多个综合改革区域的建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方面,该《实施意见》提出,健全对外贸易多元化机制,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进口;完善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工作机制,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成为改革开放新高地;加快“海丝”核心区建设,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扎实推进“丝路海运”“丝路飞翔”“数字丝路”“人文海丝”“生态海丝”“海丝茶道”等重点工程建设。

  作为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福建多年来一直对台先行先试,成为两岸交流合作的密集地。从该《实施意见》可见,福建将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具体而言,福建将完善海峡论坛等民间交流机制化平台,为探索“两制”台湾方案凝聚共识;坚持能通先通、能动先动,探索闽台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新路径,推进与金门马祖通水、通电、通气、通桥。

  福建也将拓展和完善经济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海丝”核心区等对台先行先试的制度创新体系,提升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平台建设水平,推进厦(门)金(门)、福(州)马(祖)率先融合发展。

  福建还将深化闽台人才交流合作,完善台湾青年来闽实习就业创业开放机制和市场机制,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构建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闽台基层治理交流合作,鼓励台胞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深化闽台文化交流机制,持续实施亲情乡情延续工程,推动搭建闽台城市交流平台,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在香港居民中,闽籍乡亲达120万人,占香港总人口六分之一;澳门则有五分之一的人口是闽籍乡亲。立足闽港、闽澳的深厚渊源,该《实施意见》强调,完善闽港、闽澳合作会议机制,深入推进闽港闽澳“并船出海”;实施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闽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记者 龙敏)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