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惠玉:源头推进 创新先行 创建“反家暴莆田模式“

25.01.2015  14:07
源头推进  创新先行
创建“反家暴莆田模式

莆田市妇联主席    林惠玉

      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2005年以来,我市各级妇联联手综治、公、检、法等部门创立了独具特色的“莆田反家暴”模式,受到国内外反家暴研究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2013年,“中澳涉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改革研讨会”在莆田召开,2014年,莆田市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澳大利亚相关机构合作开展的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市,市妇联都在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我们的主要是:
      一、源头推进
      市妇联从解决社会问题、创建平安家庭、保障妇女儿童人权、维护和谐稳定的高度,推动反家暴工作进入党政视野,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综治、宣传、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民政、卫生、教育、妇联等10个部门为成员的反家暴工作协调小组,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职责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体系,形成了以党政领导、综治委牵头,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的反家暴工作格局。市妇联做好牵头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成员单位履行职责职能。各县区综治委相继出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规范性文件,城厢区《关于构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被全国妇联简报刊登。2014年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写入《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反家暴工作成为法治莆田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多元预防
      积极参与综治部门开展的“千名干部进村居、排忧解难保平安”活动,认真排查获取家庭暴力相关信息;与市信访联席办、市司法局、市大调解办联手建立家庭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及时将家庭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组织反家暴志愿者队伍,邀请心理咨询志愿者对有家暴倾向的人员进行情绪疏导、心理干预、法治宣传;市司法局建立反家暴公益律师团和基层妇女维权公益律师互助组,在全市54个乡镇(街道)妇联配备公益女律师,为遭受家暴的贫困妇女儿童开通援助通道。各单位定期联合开展大型反家暴宣传活动和反家暴培训工作,使广大家庭成员的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得到不断提高。5年多来,有效化解家庭暴力、夫妻矛盾、邻里纠纷等案件2191件。
      三、创新先行
      在市妇联的推动下,我市公安机关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莆田市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规定》,把家庭暴力纳入“110”出警范围,把家庭暴力报警点是否快速受理列入效能考评,对家庭暴力警情坚持做到“有警必接、有接必处、有处必果”,并在处警过程中适时向施暴者发出“家庭暴力训诫书”。2014年,全市公安机关受理家庭暴力案件324起,发出“家庭暴力训诫书”216份,有效提升全市67个家暴报警点建设。法院积极探索反家暴司法保护模式,城厢区法院作为最高法院反家暴试点法院,成立了“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形成以人身保护、亲情调解、心理修复、特殊支持、跟踪回访等为主要内容的“反家暴五环维权工作法”,发出全省第一份人身保护令,召开全国第一场人身保护令复议听证会等,并与公安机关联动,依法对1名违反“人身保护令”的男子予以行政拘留。截止目前,全市已发出69份“人身保护令”。这一做法得到了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央综治办、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的肯定。在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干预家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中,就有2件是由城厢区法院审判的。市妇联还参与处理了全国撤销父母监护权第一案。2014年6月,市妇联联合共青团、广电等部门,全力协调解决仙游县榜头镇梧店村受母亲虐待儿童小龙的学习生活问题,在其母亲受批评教育仍不悔改的情况下,依法协助所在村委会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撤销其母亲监护资格。该案被网易评为“2014十大儿童权利事件”,并被最高院列为指导性案件。
      反家暴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精神,充分吸收各地的有效做法,进一步提升反家暴工作内涵,力争反家暴工作和全市新时期家庭工作有创新有突破,全市“平安家庭”创建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