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创新 多措并举 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02.09.2015 00:39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健全政策保障,创新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相继出台了《福建省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规定(试行)》、《福建省刑满释放人员分类帮教办法》、《福建省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使帮教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二是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以普惠政策为主、特殊优惠政策相配套的刑满释放人员政策保障体系。三是建立考核机制。通过开展对各设区市党政领导综治责任书落实情况以及平安先行单位等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进行考评,不断完善考评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督查安置帮教工作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搭建帮扶平台,创新就业安置渠道。 一是大力推进安置基地建设。9各设区市先后建立了由政府投资的“中途之家”,使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满释放人员找到了“家”,几年来共接收安置369人。大力推动曙光安置就业基地建设,调动私营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热情,全省累计建设安置就业基地306个,安置刑满释放人员2444名。其中,泉州鸿星尔克公司和匹克集团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200个就业岗位,被推荐参评全国创业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二是大力开展跨市际、县际安置工作。积极尝试由省级或市级安置帮教办公室统揽协调,在全省或全市范围内进行跨市际、县际间安置刑满释放人员就业,解决发达地区安置基地“虚岗待就”,而贫困地区却“无业可就”的问题,有效提升安置基地的实用性,扩大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就业面。三是大力开展就业培训工作。各地积极开展就业培训,总结出许多典型经验。如三明市借力沙县小吃产业优势,探索出独具特色的“1+8”模式,不仅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技能培训,还颁发技师证书、沙县小吃注册商标准用证,刑满释放人员还可获得创业资金扶持,申请到5-8万元的小额创业贷款,县财政按银行基准利率免费贴息2年。
三、汇聚社会力量,创新教育帮扶手段。 一是构建帮扶网络促帮教。纵向贯穿于市、县、乡镇三级,横向将派出所、村(居)委会、工青妇以及志愿者等纳入到帮教队伍中来。如三明市大田县梅山乡沈岭村吴同万老先生组建了“同万帮扶队”,以老党员、老村干部、老宗族长的特殊身份,达到事半功倍的帮扶效果。二是扶贫解困促帮教。除了落实责任田、落实低保外,还鼓励各地开拓思路,争取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多一点帮助。如龙岩市司法局依托妇联“为了一个都不少”春蕾助学活动,开展特困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资助就学活动,全市累计有56名未成年子女获得就学资助。厦门市思明区依托街道“爱心超市”,为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物资需求。三是延伸关爱促帮教。漳州、宁德、南平等地定期组织公、检、法、民政、妇联等成员单位组成关爱团,奔赴全省各监所开展在押服刑人员帮教活动,让他们感受到家乡人民带来的温暖,树立回归社会的信心。
四、着眼重点环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一是注重衔接管控工作。出台《福建省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规定(试行)》,福州等地先行先试,按照省外1000元、省内500元、市内300元的标准,将衔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有效避免刑满释放人员特别是重点人员流入社会无人监管,避免需要帮助的刑满释放人员得不到第一时间的救助。二是注重开展专项活动。积极开展规范化管理年、专项排查走访、未成年子女帮扶等专项活动,做到有部署、有指导、有总结、有成效。大力培育先进典型,推广工作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安置帮教工作开展。三是注重信息化建设。在继续使用全国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的同时,利用全省政务外网保密性、联通性的特点,着力打造对接看守所、监狱、社区矫正机构,实现教育改造、衔接管控、帮教安置各环节一体化的信息管理系统。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2.09.2015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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