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部署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工作
为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重要功能和巨大潜力,有力支撑和服务农业现代化,按照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精神,农业部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工作。
《意见》强调,要按照“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加快建设、整合共享”要求,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数据整合共享和有序开放,充分发挥大数据的预测功能,深化大数据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应用,为政府部门管理决策和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更加完善的数据服务,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我国农业农村数据历史长、数量大、类型多,随着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与农业产业全面深度融合,正成为现代农业新型资源要素。与此同时,农业农村数据长期存在底数不清、核心数据缺失、数据质量不高、共享开放不足、开发利用不够等问题,亟待解决。《意见》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应用驱动,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先易后难、逐步推进,上下联动、社会众筹”原则,立足我国国情和现实需要,利用5-10时间,努力实现农业数据的有序共享开放,初步完成农业数据化改造。
《意见》明确了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的五大基础性工作和十一个重点领域,即夯实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建设、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发挥各类数据的功能、完善农业数据标准体系、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等五大基础;突出支撑农业生产智能化、实施农业资源环境精准监测、开展农业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强化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实现农作物种业全产业链信息查询可追溯、强化农产品产销信息监测预警数据支持、服务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数据资源共享、满足农户生产经营的个性化需求、促进农业管理高效透明等11个重点领域。
为确保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意见》对实施进度作出安排,同时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切实落实责任、推进完善基础设施、创新投入和发展机制、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健全规章制度,形成覆盖全面、业务协同、上下互通、众筹共享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