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检察院稳步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

22.10.2014  20:16

 

  福建检察网10月22日讯(方榆 邱丽)近日,连江县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公诉部门试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稳步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
  该院明确改革的目标任务,深入调研契合检察工作客观规律和工作特点的执法办案机制,科学配置司法权力,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明确了实施步骤,设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出台实施细则,选任主任检察官并分配办案组成员。通过开展岗前培训、同步办案流程、制订绩效目标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完善部门管理制度、办案综合管理和动态考核评估机制等监督制约机制,积极落实主任检察官待遇。针对制度试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梳理分析,制定整改方案推动完善。该院还了明确工作要求,要求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必须坚持在院党组和检察长的领导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好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工作的具体筹划、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在试点中积极探索,在实践中认真总结,在推进中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