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法院推行网银“一站式”退发费款
04.09.2014 12:50
本文来源: 法院
据悉,承办法官在审判或执行完毕案件后,对需要退还诉讼费或领取执行款的,及时开具诉讼费或执行款划拨单,经审核后交至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在复核无误的情况下,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通过网银直接划拨诉讼费或执行款,该操作流程最快可在一个小时内完成。
为保证该项服务的有效推进,该院专门配备了两名财务人员分别负责信息输入和审查复核,2名财务人员分别持U盾进行操作,可有效保障资金安全。 来源:法制今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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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2014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