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换纸钱" 福建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

31.03.2017  13:14

  今日,省民政厅召开清明节新闻通报会,会上通报了2016年殡葬改革情况和今年清明节祭扫工作。

  会议通报了2016年殡葬改革情况,殡葬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有效满足群众基本安葬需求。福州市殡仪馆投资6900万元新建综合性骨灰楼,提高省会城市的骨灰安放能力;泉州市建设1006个公益性骨灰楼堂;龙岩市5年来拨出专项补助资金1406万元;南平市积极推进殡葬标准化创建工作。另外,省民政厅安排6250万元专项经费对全省46家公办殡仪馆进行环保技改。

  各地落实贯彻困难群众殡葬优惠政策,免除城乡困难群众殡葬基本费用实现全省覆盖。2016年全省有67051名逝者免除殡葬基本费用,免除金额最高达2300元,全省共免除8806.4万元。厦门、平潭和其他设区市的18个县(市、区)免除本辖区户籍城乡居民的殡葬基本费用;厦门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办法,参保人员在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可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为2500元。

  同时,全省节地生态安葬进一步推广,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不少经营性公墓特别是福州、厦门各大陵园都开辟了树葬、花葬、草坪葬等服务,今年清明节前夕,福州举办节地生态公祭暨公益骨灰撒海活动,有107位先人骨灰参加海葬。据介绍,2016年全省火化率99.8%,位居全国前列。

  省民政厅副厅长邱玮指出,从民政部门的职责而言,清明祭扫工作包含三个层面,第一保安全,不出安全事故,加强祭扫安全管理;二是做好服务,做好保障工作,服务群众祭扫;三是倡导文明,弘扬清明节的优秀文化传统,引导文明低碳祭扫。

  据介绍,在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面,我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行错峰祭扫、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有关激励保障举措,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倡导殡葬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绢花圈等环保用品,优化祭扫环境,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化纪念追思活动,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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