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机制

22.03.2016  17:35
  

  近日,长汀县安监局制定印发《长汀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建立随机确定待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和实际工作情况,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及时调整完善;随即抽查对象名录库区分监管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和标准化建设等级。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

    二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制定依据实行动态调整。

    三是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对象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实现一次检查覆盖。

    四是促进抽查结果的有效利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引导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守法。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长汀县安监局)